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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精准监督综合施治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服务大局,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目标定位,坚持“高站位”系统谋、“小切口”精准查、“全方位”闭环治,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纪检监察力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省委工作安排得到有力落实,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扛牢政治责任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力举措,省纪委监委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聚焦5个方面整治重点和4项工作措施,明确“十个一”24项具体工作,在全省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和纠正政治偏差,护航乡村振兴重大部署落地见效。

  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山东省纪委监委坚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采取调研式监督推进专项整治。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到济宁、滨州、德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走基层、访企业、进村社,要求切实强化政治监督,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有关市、县开展下沉式调研,压紧压实责任,督促任务落实。

  “我们把开展专项整治与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找准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中的‘堵点’、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基层权力运行的‘淤点’,层层压实责任链条,提升监督治理效能。”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重大专项监督办公室)主任庄斌表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找准护航乡村振兴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既着眼于“规定动作”,又注重结合基层实际,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深入8个县(市)、17个乡镇(街道),围绕健全乡村振兴领域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监督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三个清单”,督促整改落实。烟台市纪委监委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一区市一项目一清单”行动,指导各区市选取农村集体“三资”、基层医疗卫生等领域,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5月8日,十二届山东省委第三轮常规巡视完成进驻。据了解,本轮巡视的一个突出特点即采取“常规+专项”的方式,在对6个设区市、32个县(市、区)被巡视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的基础上,嵌入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聚焦6个方面监督重点,制发《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参考》。高质高效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推动专项监督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发挥利剑作用,放大监督效能,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扛牢乡村振兴政治责任。

  靶向监督执纪 增强精准性实效性

  黄河滩区迁建是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保障迁建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一直是沿黄各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监督的重中之重。

  走进黄河田园牧歌乡村振兴示范区——东营杨庙·黄河里旅游度假区,周边林地绿树成荫,农家屋舍修葺一新,施工人员正在抢抓工期,为开门迎客做紧张准备。近日,东营市垦利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该项目现场,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下沉式、嵌入式监督,详细了解项目进展、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情况,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助推乡村产业发展跑出致富“加速度”。

  开展专项整治,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做实整治的落脚点,紧盯责任、作风、纪律问题,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营造风清气正的乡村振兴政治生态。

  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山东省纪委监委把整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放在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中考量。专项整治以来,组织对全省16市开展2轮“全覆盖”监督检查,统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巡视巡察力量“三管齐下”,强化“室组地”“巡纪”“巡审”联动,督促相关市、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片区协作等机制,监督的叠加效应逐步释放。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14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4人。

  把粮食购销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领域,问题整改纠偏与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5月12日,全省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坚决以有力有效监督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活页。发挥“县统筹抓乡促村”机制优势,巩固深化提级监督、联动监督等方式,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一盘棋”监督格局。

  小微权力一头连着政策,一头连着百姓,似小实大。山东省纪委监委将提级监督“三资”作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重要抓手,去年以来,将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扩展至16市、77个县(市、区),为“三资”管理上好“安全阀”,切实管住基层小微权力。淄博市纪委监委以“一事一清单、一村一清单”为导向,推动涉农领域部门和基层单位分类制定权力运行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禁止情形,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临沂市纪委监委打造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以数字赋能推动“阳光三资”,以智慧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动看住管好村集体的“钱袋子”。

  “威海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市政管理科副科长于洋漠视群众合理诉求、敷衍推诿,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月11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曝光4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持续释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确保惩治的“后墙”不松。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影响乡村振兴的顽瘴痼疾,发挥以下看上“直通车”机制作用,既严查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等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又常态化向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等问题亮剑,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对动乡村振兴“奶酪”者零容忍,以正风肃纪反腐的新成效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今年以来,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4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62人。

  着眼于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一市一领域、一行业一重点”分级分类整治模式,通过一次次监督、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小切口”做实乡村振兴“大文章”,打通落实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深化标本兼治 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加强基层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要把开展专项整治融入完善制度、促进治理,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工作闭环。

  山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贯通融合“惩、治、防”,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治建并举、抓源治本,切实做到推动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净化一个领域。

  比如,针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修订完善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督促建立健全涉粮领域职责规定、执法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906项,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聊城市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速度迟缓、招投标实施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市乡村振兴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监督责任。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指出,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实践中,齐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基层监督新路径,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实施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两职合一”,通过人员融合,将职责制度相整合、作用发挥相配合,督促村级“一把手”廉洁履职,当好乡村振兴“领头羊”。

  加强“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小微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题中应有之义。山东省纪委监委系统总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将清廉建设融入基层监督治理新格局,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赋能。济南市章丘区在部分村(社区)创新开展“阳光问廉”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土地补偿金管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租赁等焦点问题,组织村干部与群众面对面质询、解答,约束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已组织“阳光问廉”活动130余场,解决民生问题700余个。五莲县坚持清源固廉、阳光晒廉、联巡护廉、化访助廉、文化润廉“五廉并举”模式,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到乡村振兴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清廉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和引导作用,推动乡村治理、文化培育和社风民风建设,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护航乡村振兴的鲜明特色。邹城市纪委监委开展“一镇一品”廉洁文化建设,指导各镇村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中蕴含的清廉元素,让廉洁文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村民自治、乡村治理,绘就乡村振兴清廉底色。(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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