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监委指导督促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驻地纪委监委开展“校地”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互促共进。在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的组织协调下,各市纪委监委与驻地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出台开展“校地”协作配合相关制度,明确监督执纪执法协作、工作资源互补共享、队伍素质提升共建等方面协作配合事项,对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协助、廉洁文化建设、理论研究交流、人才双向培养等也建立相应的协作机制。
合力办案是“校地”协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弥补高校办案力量不足的短板,德州市纪委监委与德州学院建立机制,挑选业务骨干为学院在问题线索管理、案件分析、谈话突破、措施使用、案件审理等方面提供“一对一”业务支持。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一些案件也需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帮助。此前,聊城市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案件时,聊城大学2000级学籍资料这一关键证据缺失,取证存在现实困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聊城市纪委监委启用“校地”日常工作联络机制,聊城大学纪委积极配合调取学生登记表、入学花名册等证据材料,帮助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得联系,获取了电子档案。自开展协作以来,聊城大学已协助查询材料和取证百余次,互相协调配合开展谈话20余人。
地市纪委监委在廉洁文化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可利用的资源相对有限,山东省各高校发挥专业人才优势,深入挖掘所在地区廉洁元素,为驻地纪委监委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提供“源头活水”。济宁市纪委监委通过“校地”协作,联合曲阜师范大学、孔子研究院、孟子研究院等,编写“儒韵清风 清廉济宁”廉洁文化系列丛书,包括《孔子廉政名言解读》《孟子廉政名言解读》等。泰安市纪委监委联合泰山学院,组织专家学者,深入挖掘泰山文化中的廉洁文化资源,编写《泰安历代良吏传》等书籍。山东交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合济南市长清区纪委监委、大学城纪检监察工委和大学城其他11所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廉洁文化系列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为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山东省纪委监委把以干代训和实战培训纳入“校地”协作内容。泰山学院安排纪委副书记等干部,在泰安市纪委监委实战锻炼一年以上。青岛大学纪检监察机构选派5名干部,在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参加3个月的脱产实践锻炼,编入组织、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室等部门,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为更好推进‘校地’协作,省纪委监委对监督检查室联系的单位作了调整,即让监督检查室同时联系高校及高校所在的地市。这样从统筹协调、日常联络到线索移交、协作办案上都较之前更加顺畅。”山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