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法院执行局成功扣押168辆重型卡车

2022-01-19 10:51:51来源: 济南政法微信公众号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

  天桥法院执行局在

  圆满完成2021年的执行任务后,

  积极响应济南中院开展的“利剑破冰”执行行动,

  一刻不停的踏上新一年的征程。

  确保重大国有资产安全

  1月7日,执行局受理了重汽金融公司11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额6000余万元。

  1月10日,权利人重汽金融公司发现涉案车辆100余台,向我院申请紧急扣押。

  此时,涉案车辆面临被被执行人、案外人转移的巨大风险,再加上零下30多度的极端严寒天气和大雪封山等不确定因素,如不立即开展行动,将可能导致重大国有资产流失。

  面对这种紧急复杂的情况,我院孙维民院长高度重视,王贵东副院长靠前指挥,执行局即刻开展行动,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重大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法律权威。

  执行局接到任务后,立刻组织精干人员,成立本次执行行动专班,由执行局长崔运森亲自带队。

  时间紧 任务重

  此次执行任务涉案车辆全部集中在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地理位置偏僻,气候恶劣,车辆所在区域分散,时间紧、任务重,执行难度极大。面对不利因素,执行局详细制定整体执行方案和具体行动预案,书记员张昊连夜至凌晨两点赶制法律文书416份共4000余页,封条600余份。

  千里扣车 利剑破冰

  即刻启程 实时控制 责任到人

  1月12日执行行动专班一行6人即刻启程乘飞机前往长春,分成两组,我院执行员信斐及书记员张昊组成一组,立即前往长春市车管所,对涉案车辆345辆进行查封,封车完毕后前往靖宇县与二组汇合;执行局长崔运森带领执行员董青、张可、书记员刘亨祺组成的二组立即驱车赶往300公里外涉案车辆所在地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下午四点半到达现场,当地天色已全黑,执行员们冒着零下30℃的严寒,连夜对部分车辆张贴封条,实施控制,之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人员详细分工,责任到人。

  兵分三路 查封车辆71台

  1月13日凌晨四点,执行专班工作人员整装集合,按照预案,兵分三路。一组人员对散落在抚松县泉阳镇及周边的车辆实施扣押,克服涉案车辆分散、扣押难度大、天气恶劣等不利因素,最终使用拖车的方式将涉案车辆34台统一冒着大雪拖至80余公里外的集中存放点进行归集,并立即张贴封条交由申请人统一保管。扣押过程中遭遇案外人恶意阻扰,甚至放狗咬人相威胁,我院执行员董青与书记员刘亨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其放弃抗拒执行,告知其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最终成功说服其停止阻碍执行;另一组人员奔赴另一处车辆存放点泉阳镇泉阳泉水厂内,经过艰难交涉,做通水厂负责人工作,使其配合执行,将存放于水厂内的28台车辆由拖车全部拖往车辆存放点并张贴封条;第三组人员驱车赶往抚松县车管所现场查封车辆71台。

  连续作战 统计收尾

  1月14日,执行行动专班不顾连续作战的疲惫,天未亮即赶到车辆存放点,对所有归集车辆进行统一盘点,拍照,留存车辆档案信息,做好统计收尾工作,并且由申请执行人出具车辆保管责任书并造具保管车辆清单,为下一步评估拍卖工作收集证据信息,打好扎实基础。

  不顾严寒 完成归集

  为配合法院本次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按照法院要求租用了拖车10台,雇佣维修工10余名进行现场作业。三组执行人员不顾严寒,连续奋战14个小时,最终完成全部车辆的归集工作。

  由于执行现场地处偏远,环境恶劣,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现场执行人员只能喝口凉水,以饼干充饥,一天没有吃口热饭喝上热水。

  至此我院执行工作人员完成对全部168辆涉案车辆的扣押、清点,并张贴封条完毕,预计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



  服从命令 履职尽责

  本次专项行动院领导高度重视,执行局领导靠前指挥,执行预案精准,措施得当,参与人员服从命令,履职尽责,执行坚决,体现了我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显示了我院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心和担当,充分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赢得了申请人高度评价,为我院积极开展“利剑破冰”执行会战活动开了一个好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