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典范城市 社会组织再行动——致全市社会组织的倡议书

创文明典范城市 社会组织再行动——致全市社会组织的倡议书

       自2018年以来,济南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三连冠”,文明城市创建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今年是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起始之年,社会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和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有效途径。在此,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广泛发动,争做宣传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桥梁纽带作用和联系群众优势,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广大会员、服务对象和身边群众积极宣传并投身到建设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充分展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公益属性和遵纪守法的优良品格,提高市民对文明创建的知晓度、理解度,广泛凝聚创建共识,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合力创建的浓厚氛围。
       提升素养,争做志愿者。各社会组织自觉遵守《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人人都当志愿者,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随手做志愿,做到“随手捡、伸手扶、主动帮”,让志愿服务为文明济南添彩,为城市美誉度加分。
        积极行动,争做传播者。各社会组织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运用新媒体、新媒介、新形式,积极弘扬文明新风尚,传播正能量,奏响主旋律,成为文明礼仪和城市文明的传播者,把文明意识、爱心善举和良好习惯传播到城市每个角落。
       全市社会组织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创造新成绩,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