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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保中心关于2021年1月下门诊慢性病查体结果的公告(查体鉴定日期:2021.01.16-2021.01.31)

 
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下参加门规病种查体人员已鉴定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鉴定通过的参保人可持社保卡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性病就医结算。门诊慢性病医疗证(门规证)不再作为就医凭证,不再发放门诊慢性病医疗证(门规证)。
 
    二、请单位经办人员携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原则上于工作日下午,前往各门规查体医院领取原申报病历资料,返还给参保人。通过简易程序申办门慢的,可携带有效证件自行领取病例资料。
 
    三、查体结果公告名单中所列人员,不包括已申报但未按时查体或递交材料人员。
 
    四、参保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携带查体材料前往查体医院进行咨询。
 
    五、申请“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三类门规病种人员,可通过拨打市传染病医院咨询电话83347326查询鉴定结果并领取本人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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