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保泉立法推动泉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6-06

  “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是对济南城最为传神的形容。为突出泉城特色,济南市坚持依法保泉。

  ▪1997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济南市名泉保护管理办法》
 
  ▪2005年出台《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2017年2月27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
 
  ▪2006年出台《济南市保持泉水喷涌应急预案》,2021年进一步完善,综合采取补源、控采、增雨、节水等措施,确保正常降雨年份泉水持续喷涌;
 
  ▪2019年1月24日,《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正式公布实施,这是济南市首个名泉保护总体规划,划定了“山体、河流水系、重点渗漏带、直接补给区”四条生态红线,构建了“两区三级”的保护体系。
 
  ▪先后开展《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价值研究》编制工作,推进《济南市泉•城文化景观管理办法》政府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