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现代海洋
旅游产业集群

产业分布

青岛以沿海海滨带为主体,以滨海城市组团、旅游景区、度假区为重点,延伸辐射陆域纵深和近岸海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机整合,构成“一线、两翼为重点,城、海、陆联系互动”的总体发展格局。一线:即滨海公路沿线,是青岛旅游业主要的发展空间和产业集聚带。两翼:即胶州湾东西两翼滨海地区。

园区概况

2018年青岛市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0亿人次,增长15%;实现旅游消费总额1867.1亿元,增长13.8%。其中,青岛市海洋旅游产业集群完成生产总值204.5亿元,增长14.5%。其中,滨海特色景点运营,4A级及以上且达到规模以上机构主要有12家,2018年营业收入16.8亿元,占集群总营收比重为8.3%;驻青高星级酒店(四星级以上)与本土酒店管理集团机构主要有35家,2018年营业收入68.6亿元,占集群总营收比重为33.5%;旅游服务组织(出入境+平台型),规模以上重点机构有30家,营业收入42.8亿元,占集群总营收比重为20.9%;海洋旅游产业运营机构为综合性旅游集团,能够整合“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重点机构15家,2018年总营业收入76.3亿元,占集群总营收比重为37.3%。

主导产业

深远海旅游、海岛旅游。

已入驻的企业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旅游集团公司、青岛汇泉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海底世界)、华强方特(青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方特梦幻王国)、青岛东方影都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影都)、青岛银海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等。

重点招商方向

综合性涉海旅游相关项目、邮轮母港城建设与深海旅游资源开发、时尚城市建设与半岛一体化带动旅游一体化等。

政策支持

产业政策上,2015年11月1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海洋休闲旅游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2018年8月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高效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30号)。
       2019年完成《推进旅游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高效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景区度假区、酒店住宿业、旅行社、精品海滨度假、海洋科普教育旅游等10多个业态项目奖励补贴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能够落地。
       起草《关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推动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细则,明确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奖补落地政策。开展文化和旅游自贸政策调研,探索利用保税政策优势在我市建立文化交易平台。
       启动修订《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优秀新业态文化创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推进青烟威旅游和文化业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
       资金政策上,《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发〔2017〕4号)明确:“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的高技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企业经营者20万元奖励”。《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8〕10号)由市财政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优先投向现代海洋、轨道交通装备、现代旅游等产业项目。
       其他资金扶持政策还包括:《青岛市实施现代产业精准招商政策措施》(青招促字〔2017〕2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自主创新重点专项实施细则(试行)》《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创业孵化与投资基金管理细则》(青科字〔2015〕15号)《青岛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实施细则》等。
       其中,对旅游大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费给予补贴,投资10亿元以上的补贴50%;投资3—10亿元的补贴30%;投资1—3亿元的补贴10%。对开业运营1年以上的旅游大项目,符合青岛市财源建设扶持政策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包括青岛邮轮旅游的项目政策资金扶持,海洋休闲旅游的相关政策与优惠也已下发。建立健全旅游重大项目库,给予土地储备、农转用指标、项目审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支持。
       人才政策上,《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号),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提出实施“五大工程”:“百万人才集聚工程”“创新创业激励工程”“未来之星培养工程”“全民招才引智工程”“安居乐业保障工程”,涵盖了引才、育才、助才、成才、留才的各个方面,是青岛有史以来含金量最高、创新突破最大的人才政策。
       其他招才引智政策还包括:《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16〕6号)《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6〕34号)《关于落实青岛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交通出行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45号)《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