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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劳社字[2003]116号)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费用支付范围

  二、费用支付范固

  (一)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1.放射治疗:包括放射性同位素、X线治疗机、各类加速器。

  2.化学疗法。

  3.恶性肿瘤放化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内分泌疗法及全身或局部反映的对症处理;配合放疗应用的增敏药物及正常组织保护药物;相关的必要检查。

  (二) 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 (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因患肾功能衰竭而采取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结肠透析治疗及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三) 肾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

  免疫抑制剂及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非凿体抗炎镇痛药、抗疟药、糖皮质激素 (内用、外用)、免疫抑制剂;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五)精神病

  抗精神病药、抗躁狂药、抗抑郁药、抗焦虑药、神经元保护剂;不良反应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六)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

  1.基础用药:胰岛素、口服降糖药。

  2.大血管病变

  ①缺血性心脏病、缺血性脑血管病、出血性脑血管病后遗症、高血压参照心脑血管组标准用药。

  ②糖尿病足:血管活性剂、营养神经剂、抗凝药、溶栓药、抗生素。

  ③高脂血症:降脂药。

  3.微血管病变

  ①肾病:降压药、降糖药、抗凝药、溶栓药、血管活性剂、透析治疗。

  ②眼病:

  a.视网膜病变:降压药、降糖药、血管活性剂、抗凝药、溶拴药。

  b.自内障、青光眼:手术费用及抗炎药。

  4.感染:抗生素、免疫抑制剂。

  5.神经病变:血管活性剂、营养神经剂、抗凝药、溶栓药。

  6.相关的必要检查。

  (七)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钙拮抗剂、血管扩张剂、降压药、利尿剂;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八)肺心病 (并发右心衰竭)

  抗生素、支气管扩张剂、祛痰剂、镇咳剂、平喘剂、呼吸兴奋剂、利尿剂、强心剂、血管扩张剂、减轻右心室前后负荷及改善左心室功能药、激素;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九)冠心病 (反复心绞痛发作或心肌梗塞)

  改善冠状动脉供血和减轻心肌耗氧药、抗血小板聚集药、抗凝药、溶拴药、抗心肌重塑药;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脑出血、脑梗塞、脑栓塞 (并发后遗症)

  降低血粘度药、降脂药、脑代谢活化剂、溶栓药、抗血小板聚集药、血管扩张剂、降压药、钙拮抗剂;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一)慢性病毒性肝炎

  抗病毒药、调节免疫功能药、保肝药、改善肝功能药、减少炎症药、促进肝细胞再生药、改善微循环药、抗肝纤维化药;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二)肝硬化

  抗病毒药、调节免疫功能药、保肝药、减少炎症药、促进肝细胞再生药、改善微循环药、抗肝纤维化药、抗生素;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促进骨髓造血药、免疫抑制剂、抗感染药、止血药、保肝药;并发症对症处理;相关的必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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