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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门规】市属离休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机构服务指南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18号窗口。
 
  ◆办理条件
 
  市属及代管单位中需变更次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机构的离休人员。
 
  ◆需要提交的材料
 
  《市属离休人员变更定点医疗、医疗护理机构备案表》。
 
  ◆办理时限
 
  每年12月变更下一年度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机构,自下一医疗年度起生效。
 
  ◆咨询电话:68967276
 
  ◆监督电话:6896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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