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19号窗口。
◆办理条件
发生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申报表》;
2.《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申报表(续表)》。
◆办理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结算拨付。
◆办理时限
每月前五个工作日申报的当月拨付;之后申报的次月拨付。
◆咨询电话:0531-68966122。
◆监督电话:0531-68966215。
声明:本服务指南是为方便群众看懂而编写,尽量减少了专业术语,仅用于服务告知,不作他用。专业、规范、标准的表述以我局官网发布的服务指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