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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门规】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现金报销服务指南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17号窗口。
 
  ◆办理条件
 
  1、已经参加济南市职工医保并办理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在其备案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规、门统医疗费用。
 
  2、符合报销规定的“灰名单”期间由个人垫付的门规、门统医疗费用。
 
  ◆需要材料
 
  1.发票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单(可提供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账号(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区的提供)。
 
  ◆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在职人员及未移交社区的退休人员由企业集中报送;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由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送;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在区医保办报送。
 
  2.审核结算。市社保局审核无误后,将报销费用拨付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区或指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
 
  灰名单费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异地备案费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咨询电话
 
  68967275
 
  ◆监督电话
 
  6896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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