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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账】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指南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服务大厅15号-19号窗口,参保所属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转出:
 
  1.身份证或社保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需要认定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的,需提供参保人《档案》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转入:
 
  1.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参保凭证》、《医疗保险缴费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
 
  *如有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到转出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交转入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无需个人办理)。
 
  *2000年1月后参加工作的,可在济南社保局网站,个人用户登录后,打印《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网址:http://jnsi.jnhrss.jinan.gov.cn/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转移基金的,45个工作日到账。
 
  ◆咨询电话:68967222。
 
  ◆监督电话:68966102。
 
  声明:本服务指南是为方便群众看懂而编写,尽量减少了专业术语,仅用于服务告知,不作他用。专业、规范、标准的表述以我局官网发布的服务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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