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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大学生申请生育医疗费现金报销服务指南

  ◆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25号窗口。
 
  ◆办理条件
 
  1.正常参加居民医保;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住院分娩发生医疗费用,并先由个人全部垫付。
 
  *以配偶身份享受职工生育补助金的,居民医保不再报销。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2.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登记本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的需提供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5.大学生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信息、手机号码。
 
  ◆办理程序
 
  大学生治疗结束后,由其所在学校汇总报销材料,统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25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8967260
 
  ◆监督电话:68966102
 
  声明:本服务指南是为方便群众看懂而编写,尽量减少了专业术语,仅用于服务告知,不作他用。专业、规范、标准的表述以我局官网发布的服务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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