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25号窗口。
◆办理条件
1.正常参加居民医保;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住院分娩发生医疗费用,并先由个人全部垫付。
*以配偶身份享受职工生育补助金的,居民医保不再报销。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2.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登记本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的需提供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发票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5.大学生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信息、手机号码。
◆办理程序
大学生治疗结束后,由其所在学校汇总报销材料,统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服务大厅25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68967260
◆监督电话:68966102
声明:本服务指南是为方便群众看懂而编写,尽量减少了专业术语,仅用于服务告知,不作他用。专业、规范、标准的表述以我局官网发布的服务指南为准。